项目名称:三明市体育场馆管理站体育中心停车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一、采购编号:HJZB2016-07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单位:三明市体育场馆管理站
四、采购周期:5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不良记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
①应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
③有从事过物业、体育场馆管理或停车场管理经营活动的单位。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代表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方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员。投标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其投标方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如果投标方代表为被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额,以转账方式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转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并向招标人缴交完履约保证金后以原缴交方式无息退还。
下列情况发生时,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中标资格授予预备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追偿;
3投标人有违反招标投标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查属实的,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规定内容进行编制,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均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制作,并用中文书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须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5、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层包封袋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等。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
由投标方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送至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期后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